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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必武

时间:2021年09月23日来源: 发布人:点击:

董必武(1886-1975),原名董贤琮,又名董用威,字洁畲,号壁伍,湖北黄安(今红安)人。1911年,董必武参加了辛亥革命,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,1914年,考入日本东京“私立日本大学”学习法律,并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。

1915年6月,董必武回国从事反袁活动,两次被捕入狱。1916年出狱后再度赴日本。1918年他回国参加护法运动,1919年在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,后创办私立武汉中学,教授国文。

1920年秋,董必武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。1921年7月,他武汉小组代表身份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。随后,他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,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,湖北民运部部长,湖北省委委员。第一次国共合作时,他领导筹建了国民党湖北省党部,并任湖北省国民党工作委员会主任,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。

1928年,董必武赴莫斯科中山大学、列宁学院学习。1932年回国后,他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、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、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、最高法院院长、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等。1934年10月,他参加长征。到陕北后,他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、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。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,他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。1945年,他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。他曾担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、中共重庆工委书记、中共中央财经部长、华北局书记、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等。

新中国成立后,他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、政务院副总理、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全国政协副主席、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、代主席,1975年1月,担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他是中共六届中央委员,七、八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,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。他把毕生精力,献给了中国人民解放事业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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