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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维汉

时间:2021年09月06日来源: 发布人:点击:

李维汉(1896—1984),湖南长沙县人。青年时期,他切身感受到民族的屈辱和社会的苦难,萌发创造“文明新气象”的豪迈志向。1916年,他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。在校期间,他努力学习新知识,热切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。1918年,他同毛泽东、蔡和森等同志一道在长沙组织新民学会,为湖南地区建党工作做了思想上组织上的准备。

1919年,他赴法国勤工俭学。留法期间,接受并信仰马克思主义。1922年,他同赵世炎、周恩来等同志一道组建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,并负责组织工作。同年,受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委托,回国申请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。1922年底,由毛泽东、蔡和森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1923年4月,他接替毛泽东同志任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(后改称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)书记,直至1927年4月。他在湖南地区积极发展党的组织,建立坚强领导核心;帮助国民党改组,发展以国共合作为中心的革命统一战线;组织民众开展反帝斗争,领导驱赵(恒惕)反吴(佩孚)运动,打击军阀势力;领导工运、农运、青运、妇运,组织工农群众积极支援北伐战争,有力推动了国民革命运动的发展。

党的六大以后,李维汉同志任中央巡视员、中共江苏省委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长、书记等职。1931年,他赴莫斯科学习。1933年到中央革命根据地,任中央组织部干事、副部长、部长,中央组织局主任,中央党校校长等职。他参加长征,拥护遵义会议决议,拥护毛泽东同志在中央的领导。1935年瓦窑堡会议前,李维汉同志代中央起草《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》,强调应联合整个农民,造成广泛的农民统一战线,并争取实现党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,为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方针的确立作出了贡献。

长征到达陕北后,李维汉同志参加党中央指定的以董必武同志为首的五人“党务委员会”,及时纠正陕甘革命根据地的错误“肃反”,释放刘志丹等蒙冤同志,使陕甘根据地转危为安。

李维汉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。他在晚年曾说:“我投身革命60年,体会最深的是,作为一个共产党员,要具有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和百折不回的革命毅力。”他经常说,不管遇到什么风浪,犯什么错误,有两条绝不动摇,就是一要革命,二要党。他是建党时期的老党员,经历革命、建设、改革多个历史阶段,曾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担任很高的党内领导职务。他一生兢兢业业、恪尽职守,从不计较地位高低,不计较名利得失,总是把成绩归功于党,归功于人民,归功于毛泽东同志和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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